為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19號),加快建筑業轉型升級,建設建筑業大省強省,近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于推進工程建設管理改革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
一、背景和依據
建筑業是我省國民經濟支柱產業,對推進城鄉建設,帶動關聯產業,吸納農村轉移勞動力,改善民生,促進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發揮著十分重要的作用。2016年,全省建筑業總產值7131億元,是2010年的2.49倍;實現增加值1783億元,占GDP7.4%;完成稅收287億元,占全省稅收總額的8.3%。目前,全省建筑業特級企業已發展到24家,居全國第6位。但從總體看,我省建筑業仍然存在產業規模不夠大、核心競爭力不夠強、外向度不高、現代化步伐不快等問題,迫切需要按新發展理念,深化改革,加快發展。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建筑業發展。年初,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將出臺工程建設管理改革實施意見列入2017年工作要點。今年2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19號),省政府要求深入貫徹落實。10月,黨的十九大勝利召開,確立了新時代、新思想、新目標、新部署、新要求。在十九大精神特別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引下,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和要求,省住建廳牽頭起草了《實施意見》,經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23次會議審定。
二、主要內容
《實施意見》共分10個部分,提出了30條實施意見(安徽省“30”條)。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強化精品意識,加快改革創新,推進建筑業轉型升級,壯大建筑業規模,增強核心競爭力,提升質量安全水平,打造“安徽建造”品牌,建設建筑業大省強省,為建設現代化五大發展美好安徽提供有力支撐。
到2020年,全省建筑業增加值達2300億元,年產值超過100億元的建筑業企業達12家、超過50億元的企業達30家,以作業為主的專業企業蓬勃發展。
(二)深化簡政放權改革
一是優化資質資格管理。《實施意見》明確了直接申請省級權限內專業承包工程一級和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直接申請許可裝飾裝修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資質的條件,以及裝配式建筑生產企業、從事境外承包工程的建筑業企業資質扶持措施,提出了進一步優化執業資格管理的新要求。為增強建筑市場活力和綜合競爭力,《實施意見》明確提出了對具有相關專業技術能力、信用良好、能夠提供足額擔保的建筑業企業,可按規定承接資質類別內上一等級資質一定范圍的工程。
二是完善招標投標制度。針對招投標市場目前存在的招標范圍過寬、招投標行為不規范等問題,《實施意見》提出,加快推進電子化招投標,大力推行網上異地評標;民間投資的房屋建筑工程,允許建設單位自主確定發包方式;在基礎設施建設領域,支持對地方就業和經濟發展貢獻大、具有良好信用、能夠提供足額擔保,且專業技術人員具有相關工程業績的企業參與相應項目建設。改革以價格為決定因素的招標和采購管理模式,實施技術、質量、服務、品牌、價格、信用等多種因素的綜合評價,實現由“拼價格”向“拼質量”轉變。
(三)完善工程建設組織模式
一是加快推行工程總承包。《實施意見》規定,政府投資項目帶頭推行工程總承包,裝配式建筑原則上采用工程總承包模式,鼓勵和支持社會投資項目采用工程總承包模式。
二是積極推進全過程工程咨詢。《實施意見》要求,政府投資工程帶頭推行全過程工程咨詢,支持非政府投資工程委托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鼓勵投資咨詢、勘察設計、工程監理、造價咨詢等企業通過聯合經營、并購重組等方式,加快推進全過程工程咨詢,培育一批高水平的全過程工程咨詢企業;民用建筑項目試行建筑師主導的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
(四)加快建筑業轉型升級
一是支持建筑業企業做大做強。《實施意見》提出,鼓勵建筑業企業跨行業、跨專業兼并重組,形成一批在全國有較強競爭力和影響力的安徽建筑業龍頭企業;鼓勵我省建筑業企業向公路、鐵路、機場、水利、電力、通信、軌道交通、環保等專業領域拓展,提升高端市場的設計和施工能力。支持央企、外省大型建筑業企業與我省企業組成聯合體,共同參與高端建筑市場競爭。
二是支持建筑業企業拓展發展空間。《實施意見》要求,依托國家區域發展戰略,支持建筑業企業拓展國內市場空間,擴大市場份額;在建筑勞務輸出較多、市場潛力較大的省外地區,依托駐外骨干企業設立建筑業企業服務機構,開展全方位協調服務;努力發展總部經濟,對在我省設立總部的央企和外省大型建筑業企業,地方政府按規定給予適當獎勵,落實優惠政策,及時協調解決有關問題。
三是加強建筑業科技創新。引導企業建立以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鼓勵企業開發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專利和專有技術,支持施工總承包企業和其他有條件的企業建立技術中心,支持施工總承包特級企業爭創國家級技術中心。企業在一個納稅年度內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建筑企業技術創新為建設單位節約投資或提高效益的,建設單位應給予相應的物質獎勵。
(五)加強工程質量安全管理
百年大計,質量第一;安全生產,人命關天。為進一步提升工程質量安全水平,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實施意見》有針對性地提出了四條舉措:
一是全面落實工程質量責任。嚴格落實各方主體的工程質量責任,特別要強化建設單位的首要責任和勘察、設計、施工單位的主體責任;全面落實建設工程“兩書一牌”和質量信息檔案制度;嚴格執行工程質量終身責任制,推進工程質量評價體系試點。
二是建立安全生產風險管控“六項機制”。政府監管部門、建筑企業要建立安全生產風險查找、研判、預警、防范、處置和責任“六項機制”,全面加強企業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工作,有效防范較大事故、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
三是加強安全生產現場管理。推行施工現場標準化管理,加強安全防護,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試點;強化對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機械等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管理,以及對不良地質地區重大工程項目和城市軌道交通工程的風險評估或論證;加快建設建筑施工安全監管信息系統,通過信息化手段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四是全面提高監管效能。推行政府投資工程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開展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檢查和質量第三方檢測;選擇部分地區開展監理單位向政府報告質量安全監理情況的試點;加強工程質量安全監督隊伍建設,監督機構履行職能所需經費由同級財政預算全額保障;強化層級監管,開展監督機構人員配置和經費保障情況的督查,加強對各地監督機構履職能力等考核;在政府投資工程、裝配式建筑和實行工程總承包的項目中,試點推行工程質量保險和擔保制度。
(六)優化建筑業發展環境
一是建立健全信用體系。《實施意見》要求,依法依規公開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探索開展多層次的信用評價機制;建立企業和從業人員守信紅名單、失信黑名單制度和行賄犯罪檔案查詢制度,推行信用信息與行政審批、招標投標、監督檢查、評優評先、工程擔保等事項關聯共享機制;實行綜合評價法的招標投標項目,信用評價應占一定權重。
二是加強履約管理。《實施意見》規定,對建筑工程項目,建設單位凡要求承包企業提供履約擔保的,應對等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對履約情況較差的建設單位和施工企業,依法依規采取通報批評、記不良行為記錄等措施,并將其納入重點監管對象。
三是規范工程價款結算。《實施意見》提出,通過支付擔保、仲裁等經濟、法律手段,建立健全工程款支付保障機制,建設單位不得將未完成審計作為延期工程結算、拖欠工程款的理由;未完成竣工結算的項目,不予辦理產權登記,對長期拖欠工程款的單位不得批準新項目開工。
四是減輕建筑業企業負擔。《實施意見》要求,加快落實建筑業“營改增”稅收過渡政策,完善抵扣鏈條,確保行業稅負只減不增;支持參建各方以銀行保函、商業保險、第三方擔保方式替代現金形式保證金,降低企業運營成本,任何單位不得拒絕。
(七)提高從業人員素質
全面提升從業人員素質是我省建筑業轉型升級、建設建筑業大省強省的重要保障。按照政治上保證、制度上落實、素質上提高、權益上維護的總體思路,《實施意見》從三個方面提出了具體要求:
一是強化人才支撐。加快發展一批建筑工人職業技能鑒定機構,開展建筑工人技能考核評價工作,引導企業建立完善人員執業資格技能等級與薪酬掛鉤機制;加強農村建筑工匠培養和管理,全面推行培訓考核發證制度。
二是改革勞務用工制度。取消建筑勞務企業資質,推動現有建筑勞務企業向木工、電工、砌筑、鋼筋制作等以作業為主的專業企業轉型;引導和鼓勵現有成建制的建筑勞務隊伍辦理工商登記,逐步實現建筑工人公司化、專業化管理,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按規定享受稅收優惠政策;探索設立安徽建筑農民工創業孵化園,為建筑農民工創建以作業為主的專業小微企業提供政策指導、資金支持、財務管理、經營咨詢、技能培訓等“保姆式”服務;搭建安徽建筑勞務人員信息管理服務平臺,立足本省,打造面向全國的建筑勞務用工市場。
三是維護從業人員合法權益。健全完善差異化工資保證金繳存辦法,全面實行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實行農民工工資由總承包企業或專業承包企業通過銀行按月足額發放,積極探索建立商業保險機制;對存在拖欠工資行為的企業,納入失信監管范圍,并采取限制招投標市場準入、降低資質等級等懲戒措施;對符合條件的建筑業農民工,及時納入城鎮住房保障范圍。
(八)推進建筑產業現代化
推進建筑產業現代化有利于節水節能節地節材,降低施工環境污染,提高建設效率,提升建筑品質,帶動相關產業發展,推動城鄉建設走上綠色、循環、低碳的發展軌道。為加快推進我省建筑產業現代化,《實施意見》共提出了三條措施:
一是推廣裝配式建筑。推進建造方式轉變,加快培育設計、生產、施工全產業鏈的裝配式建筑業企業,提高裝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例。到2020年,力爭全省裝配式建筑占城鎮新建建筑面積的比例達到15%。《實施意見》對裝配式建筑采用邀請招標方式的條件、發展用地、財政支持、稅收優惠政策等作出了規定。
二是提升建筑設計水平。改革建筑工程設計招標投標制度,推行設計團隊招標或設計方案招標,強化對設計團隊人員、業績、信用等綜合能力考評;經過批準,對建筑藝術造型有特殊要求、技術復雜的城市重要公共建筑項目,可采用邀請招標方式,邀請由杰出設計大師領銜的建筑設計團隊參與投標;建立和完善建筑評價體系,試點開展城市建筑評論,遏制“垃圾建筑”。
三是完善工程建設標準。加快裝配式建筑、綠色建筑、智能建筑等重點領域標準的供給,提升安全、質量、性能、生態、科技、健康、節能等指標要求。
(九)實施“走出去”戰略
實施“走出去”戰略是推動形成全面開放新格局,加快建筑業轉型升級和提質增效,引導和帶動全省建筑業發展的重要舉措。《實施意見》提出了兩個方面的要求:
一是不斷拓展國際市場。支持工程總承包龍頭企業與專業承包、勞務公司合作,組建工程咨詢、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一體化的聯合體,共同拓展海外建筑市場;加快與工程項目所在國家和地區經濟社會的融合,鼓勵通過收購、控股等方式,在境外設立高品質的國際化公司;密切跟蹤我國多(雙)邊經貿框架協議,推動我省建筑業企業承接框架協議下建設項目,支持建筑業企業積極參與我省推動的境外經貿園區工程建設。
二是加大扶持力度。《實施意見》對企業承攬境外工程明確了具體扶持措施,并提出加快建立建筑業企業“走出去”協調保障機制,積極探索政企共建新模式,為企業“走出去”提供政策指導、項目咨詢、風險提示、投資信息、法律援助等服務。
(十)保障措施
為確保各項改革政策落地見效,推動我省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實施意見》共提出四條保障措施:
一是建立協調聯動機制。建立以省政府分管領導為召集人,省有關部門為成員的聯席會議制度,負責研究建筑業發展重大問題,統籌協調工程建設管理改革、加快建筑業發展的相關工作。
二是拓寬建筑業企業融資渠道。支持銀行、保險和融資性擔保機構開發適合工程建設特點的產品,開展應收賬款、股權、商標權、專利權等質押貸款、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增信融資和信用保險業務,允許建筑業企業以建筑材料、工程設備、在建工程等作為抵押進行反擔保。鼓勵政策性融資擔保機構為信用良好的建筑業企業提供銀行貸款擔保;積極推進建筑業企業上市(掛牌)。
三是加強建筑業企業正向激勵。對建筑業企業晉升高等級資質、獲得國家發明專利、標準、工法,在境外承包重大工程,以及在國內外資本市場成功上市的,省政府及相關市、縣政府根據規定給予獎勵,并列入全省建筑業企業守信紅名單。
四是開展績效考核。省政府將建筑業發展納入對各市、縣人民政府的年度目標管理績效考核。各市、縣政府要將發展建筑業納入經濟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目標,制定落實扶持建筑業發展的具體政策措施,并加強考核。
三、政策亮點
《實施意見》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按照省委、省政府全面創新改革的決策部署,結合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安徽省建筑市場監管綜合試點要求,轉職能、提效能、強動能,突出簡政放權,突出機制創新,突出轉型升級,突出能力提升,突出現代化,突出合力推進,既全面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又注重結合我省發展實際,既保持政策的連續性,又體現改革創新,著力建設建筑業大省強省,打造“安徽建造”品牌,為建設現代化五大發展美好安徽提供有力支撐。
一是創新資質資格許可方式。按照“強化個人資格、淡化企業資質、注重全過程信用”的思路,進一步優化資質資格管理,釋放安徽建筑業的巨大潛能;全面推行“互聯網+政務服務”,依托大數據,實行建筑業企業資質、人員執業資格注冊“智慧審批”,推進資質資格證書電子化。
二是轉變工程建設組織形式。大力推行工程總承包模式,對實行工程總承包的范圍、實施階段、總承包企業培育、配套制度等提出了具體意見,構建適應工程總承包發展的工程建設管理新機制。推進全過程工程咨詢,在民用建筑項目中,試行建筑師主導的全過程工程咨詢。
三是優化建筑業結構。通過兼并重組、發展專業企業、組建省內外企業聯合體等一系列措施,解決建筑業結構不優問題,著力提升我省建筑企業在高端建筑市場的設計和建造能力,加快建筑業轉型升級,促進做大做強。
四是設立建筑農民工創業孵化園。探索設立安徽建筑農民工創業孵化園,引導建筑勞務企業向以作業為主的專業企業轉型,培育“鋪天蓋地”的“雙創”小微專業企業,打造立足本省、面向全國的建筑勞務用工市場。
五是引入保函保險機制。在工程建設領域引入銀行保函、商業保險、第三方擔保機制,推行承包企業以銀行或擔保機構保函的形式向建設單位提供履約擔保。在政府投資、裝配式建筑和實行工程總承包的項目中,試點推行工程質量保險和擔保制度。積極探索建立商業保險機制,保障建筑農民工工資兌付。
六是提升國際市場競爭力。通過政策扶持和龍頭企業示范帶動,引導我省建筑企業“借艦出海”,積極參與“一帶一路”及周邊國家基礎設施互聯互通,以及其他地區重大基礎設施建設,推動我省建筑企業“走出去”,向更大市場、更高水平、更寬領域發展。(轉自安徽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