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通過了新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并于2019年1月1日起全面實施。
為保障新個人所得稅法的順利實施,12月國務院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此次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建立了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對部分勞動性所得實行綜合征稅,優化調整了稅率結構,提高了綜合所得基本減除費用標準,設立了專項附加扣除項目,并相應健全了個人所得稅征管制度。